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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帕斯卡·恩格尔教授应邀做“捍卫逻辑一元论:来自规范性的论证”在线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23

 

本网讯(通讯员李懿迪)11月18日晚,应我院陈波教授邀请,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主任帕斯卡·恩格尔教授(Pascal Engel)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做了题为“捍卫逻辑一元论:来自规范性的论证”(A Defense of Logical Monism: An Argument from Normativity)的主题讲座。讲座由我院程勇教授主持,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王洪光副研究员评议。学术志平台对本场讲座做全程转播,来自国内外的200余名听众参加此次线上讲座。

在讲座中,恩格尔教授以“是否应该接受逻辑多元论(Logical Pluralism)”为核心问题,主要从规范性的角度出发进行论证,得出“接受逻辑多元论会导致真理论、元逻辑和知识的多元论,后者因使逻辑的规范力变弱而有缺陷,所以我们不应接受逻辑多元论”的结论。

恩格尔教授首先介绍了该讲座所涉研究的背景。他提到,自己是受到Owen Griffiths 和 A.C. Paseau合著的《一个真的逻辑》(One True Logic:A Monist Manifesto, Oxford, 2022)一书的启发,并结合自己一直以来对逻辑本质的研究兴趣,对“经典逻辑是否是唯一正确的逻辑”、“在逻辑多元化的既成事实下,是否应该承认逻辑多元论的正当性”等问题进行探讨。恩格尔教授指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逻辑多元论是正当且无害的,不同的逻辑只是作为工具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在这种意义上,每种逻辑都不具有特殊地位。由此,逻辑反例外论者会更支持逻辑多元化。但是恩格尔教授在此处强调,逻辑例外论与反例外论之间的争论同逻辑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的争论相关但不相同。逻辑例外论与反例外论关注的是逻辑的规范和先验地位问题,而逻辑一元论和多元论争论的核心问题是“是否存在唯一正确的逻辑”。讲座的重点在于逻辑一元论和多元论间的争论,不对例外论与反例外论做进一步讨论。

讲座的核心论证围绕对比尔(Beall)和莱斯特(Restall)2006年出版的学术著作《逻辑多元论》(Logical Pluralism, Oxford, 2005)的反驳进行。恩格尔教授指出,比尔和莱斯特认为逻辑是逻辑后承关系的实例化。存在一个关于逻辑后承关系的核心概念,从此概念出发可以有不同的关于逻辑后承的具体情境,由此产生不同的逻辑。该核心概念被比尔和莱斯特称为“广义塔斯基论题”(The generalized Tarski’s thesis,GTT),即是说“一个论证是x有效的,当且仅当,在任意情境x下,前提真,结论也为真”。一种逻辑要满足GTT、必然保真、形式有效和规范性四个条件,才能被称为是真的逻辑。但是比尔和莱斯特的观点招致了诸多反对意见。

恩格尔教授在讲座中介绍了四种不同的反驳。第一种反驳与形式有关。逻辑多元论会因为认同“可以根据概念内容判定推理有效性”而使得逻辑本身的形式有效性被瓦解。第二种反驳则基于元逻辑。逻辑多元势必会导致元逻辑多元,但是大多数逻辑多元论者坚持的元逻辑都是经典逻辑的元逻辑。这种元逻辑层面的一元论和对象语言层面的多元论自相矛盾,因此逻辑多元论不值得被接受。第三种反驳与核心概念的不确定性相关。这种反驳意见认为,核心概念是不确定的,因此根本无法确定核心概念是否被实例化了,也就无法据此判定是否是真的逻辑。恩格尔教授指出,以上三种反驳都是正确的,他不会在讲座中进行详细说明,他的论证将围绕逻辑多元论与真理多元论展开,进而构成对比尔和莱斯特的第四种反驳。

恩格尔教授认为,比尔和莱斯特的逻辑多元论与真理多元论具有相似的结构,真理多元论支持逻辑多元论观点,但只有根据GTT,逻辑多元才能导致真理多元。同时他指出,逻辑多元与真理多元之间的密切联系构成了逻辑多元论最大的缺陷,真理多元会导致形式必然性和规范性的多元化。后者的多元化不可接受,尤其是在规范性方面。逻辑规范主义者认为“我们不能在有效论证中既接受该论证的真前提,但拒绝接受结论”。但是如果存在多种逻辑,就会出现同一个论证在一种逻辑中的有效,在另外一种逻辑中无效(具有真前提和假结论)。这种情形要么使得逻辑失去规范性,要么将会出现不同逻辑的规范性单独适用于每一种逻辑推理的情形。若如后者所言,不同的逻辑具有不同的规范性,那么逻辑的规范性将是分散的、局部的,逻辑的规范力会被削弱,逻辑也将不会是真正规范的。而逻辑是规范的,规范性应该是统一的,因此我们不应该接受不同的逻辑有不同的规范性,也就不应该接受逻辑多元论。

恩格尔教授还借助桥梁原则,对这种规范性观点可能受到的反驳给出回应。此外,恩格尔教授还指出,比尔和莱斯特所设定的核心概念GTT会导致知识的相对主义和多元论。这种碎片化知识的情形不能帮助我们扩展知识边界,因此基于“逻辑应该丰富知识”的观点,逻辑多元论也是不可接受的。

在评议环节,王洪光首先针对恩格尔教授讲座中提到的前三种反驳意见做出评议与回应,她认为那些看似因承诺了概念内容而失去形式有效性的论证,实际上只是省略了和概念内容的形式相关的前提,论证本身并没有承诺任何概念内容,其推理形式仍然是有效的。同时逻辑多元论者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经典逻辑的元逻辑并不会导致自相矛盾。因为对于逻辑多元论者而言,不同的逻辑同样正确。因此,讲座中提到的关于形式和元逻辑的反驳都不成立。接着,王洪光则围绕逻辑的规范性进行评议,她指出一元论和多元论都需要处理规范力强度的质疑,多元论者面临的更大的挑战是如何更好地处理逻辑规范性。不具有规范性的逻辑也具有合理性,逻辑是描述性的而非规范的,逻辑只是在最弱的程度上涉及规范性。最后,王洪光谈到,逻辑多元论者和逻辑反例外论者都更愿意接受逻辑不具有规范性,以避免坍塌问题,因此逻辑非规范主义本身就是逻辑反例外论中的一个重要观点。

恩格尔教授针对评议内容给出回应。他指出,首先对于研究和相应的反驳而言,形式的概念是重要的,但该概念需要进一步的厘清。其次,从描述性的角度来看,逻辑多元论者对弱规范力问题的质疑是合理的。但是该观点的问题在于规范性是逻辑的本质特征,逻辑多元论无法完全抛弃规范性。程勇教授则围绕逻辑与逻辑后承之间的关系提问,他指出有不同的逻辑后承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不同的逻辑。恩格尔教授也对此问题进行了简单回应。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